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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2023-02-22 回复部门 文水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我在此举报张某玲,山西闻喜人。非法借证获取危险废物、非法倒卖并倾倒危险废物,对环境、居民造成重大危害。涉嫌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罪。以下为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1、长期多年借用山西志信化工有限公司的资质,借证拉油。张某玲在自己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借用山西志信化工有限公司的资质进行操作,此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山西志信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危险废物(煤焦油)综合利用企业,2017年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批准工艺为自行利用,不得非法倒卖。该企业也涉嫌违法,在此期间山西志信化工有限公司收取张某玲“借证费用”,依此来给张某玲披上一层合法的法律外衣!二、非法售卖倒卖危险废物(煤焦油),在借用山西志信化工有限公司资质的情况下,将大量危险废物(煤焦油)倒卖给山西省内,甚至跨省倒卖给河南的巩义市亿达化工产品经销有限公司,更甚倒卖至山东淄博、四川等省份。被举报人在倒卖危险废物(煤焦油)时,没有进过山西志信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而是直接从产废单位装车倒卖给以上地区或企业个人等。此行为甚是嚣张,跨越几省非法操作,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给人民群众及环境构成重大影响,已构成重大环境污染罪。三、被举报人将大量危险废物(煤焦油渣)倾倒至山西省文水县北张乡、郑家庄等地,严重污染环境,同时给居民带来严重危害。此行为曾被山西省文水县环保部门查处过,最后其花钱摆平此事,案件不了了之。继续逍遥法外,非法操作此类事件。在此恳请政府部门严格查处此人及此类事件,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03-24
回复内容

李先生,您好!2023年2月27日,文水县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来信反映的张某玲长期借用的山西志信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受属地影响,文水县人员通过沟通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未能了解到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情况,拟报请市生态环境局或省生态环境厅协助核查。

二、来信所反映被举报人将大量危险废物(煤焦油渣)倾倒至北张乡、郑家庄等地,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经文水县执法人员与北张乡政府、郑家庄村委负责人实地走访调查,未发现倾倒危废(煤焦油渣)的迹象。市县执法人员两次联系您核实了解情况,您也无法提供倾倒的具体地址。

目前,文水县已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对来信反映所涉及区域进一步加强监管与排查力度,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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